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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11-14 10:45:00 来源:

因工作需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劳动关系工作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劳动保障工作要求。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编排和处理能力。
5.报考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明显疾病特征,口齿清楚,无重大疾病。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1)吸毒人员;(2)曾受过行政拘留或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有过错的人员;(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允许考生参加面试。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面试要求
1.经资格复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五、政治审查、体检及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取人数和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
六、录用排名的基本原则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
七、办理聘任手续及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制,统一纳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由人力资源局牵头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01室)
乘车路线:乘坐17路公交车至华洋电子站下车,向西100米,十字路口向南(沿经开南路)直行即到。
报名电话:(0938)6835364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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